2020.07.02
地下水 水權申請
為有效管理桃園市地下水取水情形,桃園市政府首創「桃園市地下水水權裝置量水設備自治條例」,並於今(108)年7月24日公布施行,要求桃園市地下水每年總引用量達10萬噸以上的工商業用水大戶,於請領或換發水權裝前應安裝電子式水量計與無線傳輸設備之智慧水表,水權人可透過物聯網技術掌握抽水情況,達到智慧地下水管理目標,藉以永續保護地下水資源,也讓桃園市產業永續經營。
地下水水權申請前置作業:https://gwater.tycg.gov.tw/news/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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